108、林语堂谈老子 《老子的智慧》 第二章相对论 05辩之无益

108、林语堂谈老子 《老子的智慧》 第二章相对论 05辩之无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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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语堂谈老子 《老子的智慧》 第二章相对论 05辩之无益


下文谈论的是庄子时代的名家,特别指“别墨”的代表人物惠施和公孙龙。


辩之无益


《庄子》之《齐物论》


譬如我和你辩论,如果你胜了我,并不表示你所说的就对,我所说的就不对;要是我胜了你,也并不表示我一定对,你一定错。那么你我到底谁对谁不对呢?是两方面都对?还是两方面都错?如果你我各执己见,互不相让,旁人都给闹糊涂了,还有谁能为我们评判?


若请和你见解相同的人来评判,他必偏向你,我自然不会心服;若请和我见解相同的人来评判,他定偏向我,当然你也不会心服;如果请和两方见解都不相同的人来评判,两方全不信服;若请和两方见解都相同的人,必无一定的言论为主;你、我和第三者既然都不能互相了解,那么该请谁来评判呢?


辩论的言辞是相对的,既然无法解决是非的争论,倒不如彼此丢下“相对”的观念,安守自然的本分,以享天赋的寿命。


什么叫做安守自然的本分呢?要知是、非、然、否,全是虚妄的,所谓“是”未必是“是”,所谓“然”,也未必是“然”。假若“是”果真是“是”,是非就有了区别;同样的,若“然”果真是“然”,然否也有了区别。既然有不同,又何须争辩?


看破生死,所以能忘却年岁的长短;看透是非,所以能忘掉是非的名义,由此方能遨游于无穷的空间,寄托心灵于无穷的境界。


有关无为的学说,请参看第三章。


讨论无名、无私、无誉等观念,请参看第五十一章。至于“无为”的思想,在第十、三十四、五十一、七十七章内,均有说明。此教乃是来自对“道”之大、静、无及复归为一的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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